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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摘要宣導:
一、 自111年9月1日起未滿六足歲兒童至牙醫診所塗氟時,需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視為就醫憑證,牙醫診所應於提供塗氟服務前,確認該次檢查未被施作始得提供服務,並於黃卡加蓋院所戳章,兒童未攜帶黃卡,不得提供此塗氟服務。
二、牙醫診所至社區學校(幼兒園)塗氟者之服務,同上述規定。
溫馨叮嚀:家中小寶貝至醫療機構(牙醫診所)塗氟時,請記得攜
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缺一不可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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