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國小學歷的62歲王姓男子,竟擔任牙科密醫近40年,已因違反醫師法多次遭到法院判刑入獄,仍不知悔改,今年初又違法執業拔牙造成民眾傷害,台南地院昨天依違反醫師法,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8月。

 

判決指出,被告王忠義只有國小畢業學歷,但從民國60多年起,即違法擔任牙醫工作,65年即因違反醫師法,被台南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有近20年的時間,未曾再被有關單位查獲。

 

一直到85年間,被告再違法執行牙醫的業務,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但87年3月即獲得假釋出獄;93年間,被告又再度違法執業,但這次卻只被判刑1年2月,並獲得減刑為7月確定。

 

法官認為,王忠義雖有多次違反醫師法的前科,但因貪圖執行牙醫業務可獲得暴利,仍從100年初到102年4月間,仍在台南市安南區某租屋處,為不特定民眾治療牙病、根管治療,甚至還替人拔牙、裝設假牙。

 

鐘姓女子去年底因為牙痛前往治療一個多月後,竟造成4顆牙齒疼痛及牙齦受傷,案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柯博齡指揮警方查獲偵辦。

 

由於被告一再觸犯醫師法,檢方起訴後,公訴檢察官請求法官判處被告2年6月徒刑,但後來因為被告以10萬元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因此判他1年8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二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崇愛牙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