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男孩在北京大學口腔醫院裏看牙遭到歧視 |
這就是醫護人員的無奈,與病人受疾病之苦的心酸,醫病關係本就是可以妥善營造的,疾病可以在控制下再進行它項治療,所以院方並沒錯,病人也是無辜的,錯就是錯在制度,與疾病的無情(筆者註解) |
整個醫學發展的歷史就是全人類對不同疾病從不認識到認識到最終戰勝的一個極其艱難的過程,相對於其他自然科學而言,醫學科學更需要極大的耐心和對挫折的更大的承受能力,因為人類文明程度不斷地提高要求醫學科學不斷地進步,毫無疑問,這種進步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是有目共睹的。
很多很多年以前,人類就發現了肝炎這種疾病,後來知道了其病因是肝炎病毒,而直到四十年前都不知道究竟有幾種肝炎病毒。從上世紀六十年代中期有人成功地發現並分離出乙肝病毒,到現在人類至少已經掌握了甲、乙、丙、丁、戊數種肝炎病毒的病原學及其病理學理論。到如今臨床已經能夠十分便捷地用一種被成為“兩對半”的檢測方式來準確無誤地找到乙肝病毒在體內是否存在的血清學證據,存在乙肝病毒的可進一步檢查來確定是病毒攜帶者或肝炎患者以決定需要積極治療或暫時觀察,沒有感染的可行免疫預防注射。
乙型肝炎發病及病程過程具有隱匿性,且有較高可能性最後發展到肝硬化,而早期發現並即時予以干預可大大降低這種惡劣後果的發生率,於是醫學界將“兩對半”檢查加入到常規體檢的專案中來,這應該是醫學科學進步的一個具體的實例,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人類的科技成果一不小心成了一些人力資源部門和老闆們歧視乙肝患者的理由。其原因是他們不懂得這種疾病的傳染途徑,從自身利益出發而將乙肝感染者粗暴地據之於門外給後者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和生存壓力。這恰恰是有良知的醫生們最不願意看到的情形。
其實,在乙肝病毒感染者中間有相當一部分是需要積極治療的,如果他們根本都不知道一點或放棄了知道病情的機會,無疑也是一種令人啼笑皆非的歧視。
例如能用法律的手段杜絕對患者的歧視而從根本上不損害被保護者的利益的話,當然是一件大好事,然而能否對所有疾病(病種)都立一個法,能否保證資方不採用“疾病”以外的理由拒聘或解聘員工顯然是一個不小的難題。
醫生們贊成立法保護患有疾病者的就業權。
醫生們希望所有患者都能得到合理的治療,擁有與正常人相同的健康權、生存權。
醫生們不願意看到某種對疾病的早期發現及得到合理治療的手段被法律的形式“因噎廢食”掉,也就是說支持立法保護乙肝患者不受歧視但反對立法禁止體檢時做“兩對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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