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牙後不像蔡琳? 女患者怒告牙醫師敗訴求償無門

影音VCD圖檔請看這裡的連結~~     http://www.nownews.com.tw/2008/10/23/545-2354299.htm

(2008/10/23 13:02)

(紅色註記為筆者的個人見解)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認為自己的臉型除了暴牙外,其他五官很像韓國女星蔡琳,91年到牙醫診所整牙,希望變成蔡琳的模樣,但是矯正後讓這名女子認為自己牙齒臉型歪得更嚴重,控告牙醫師要求賠償800萬元,法院一、二審認為,女子無法證明牙醫的醫療行為造成她的損失,判她敗訴。(從病人的圖像可以看到其外觀是屬於骨性的雙顎前突的案例,其外貌看起來較圓,因此,醫生會採取減數拔牙的手段來做是正常的處理,因為這樣的case若是下正顎手術的指令,不僅風險高,病人也未必接受,主要是醫療費用會增加很多,病人不一定會接受,
其次,病人自認為外觀像名星,似乎是有點牽強,基因的因素不會造成2個人都是一樣的形態,縱使雙胞胎也未必都長得一樣,還是有落差處
病人希望整成像名星樣,這是病人的祈望,無可厚非,但千萬不要有預期的心理,落差一大,心理的煎熬是無可想像的
法院的舉證很重要,因為法官從醫病雙方的資料研判,得到不起訴醫生的結論,而判病人敗訴,最主要是病人無法舉證是醫生的醫療miss,所以判醫生無罪,
試想若是法院判醫生敗訴,試問還有那一位醫生肯為病人從事矯正醫療的服務?
91年到現在仍然看到矯正器在口內,現在已97年了,試想,她的問題一定未得到別的醫生的解決)
 


拿出自己的偶像韓國女明星蔡琳美美的照片,33歲來台灣依親的大陸廣西籍女子蒙敏寧說,自己不論臉型、眼睛、鼻子都像蔡琳,只是暴牙壞了事,91年她到牙醫診所希望矯正牙齒,讓她和女明星有櫻桃小嘴,但是矯正後卻讓她非常不滿。

(這就要回歸當時醫病雙方的誠信見解了,也就是醫生的診斷治療計畫,與當時跟病人的解說,這種情形很有可能是醫病的認知產生極大的落差,也就是醫生說的跟病人想的不一樣,所以才會出現這麼大的出入)

蒙敏寧當時問醫師說,「我覺得她(蔡琳)的牙齒大小,還有我的牙齒大小滿像的啊!那我是覺得說可不可以做成這樣子啊!」他(牙醫)說,「可以沒問題,他一直把我牙齒往一邊,那咬合就完全不對,不正確啊!整個臉就是刷下來,像土石流啊!」
(牙齒像是一回事,外觀可差別甚大,明眼人一看,兩個人根本不像,病人的訴求與醫生的說法可能各說各的,而病人想的卻不是醫生所說的,所以才會出現這麼嚴重的差別
矯正療程當時仍在進行中,牙列往一邊倒很可能是拉的過程當中,一邊的牙齒過猛施力,才會導致咬合平面的偏斜(cant occlusal plane),不過,這應該可以很容易去改的
至於臉像土石流那樣,形容的太過誇張一點,應該是臉整個縮下來,這是拔牙內收的結果,也是為了改善骨性前突的突度所產生的樣子)

蒙敏寧還拿出自己矯正前的生活照以及大頭照說,現在的她比整牙前更慘,連笑都不敢笑,牙醫師不但沒把她整好,還推託不願幫她回復。不過,被女子指控的牙醫師說,當初對方根本沒有提要整牙像蔡琳,現在這樣做是想敲詐。
(很有可能是病人朋友七嘴八舌的結果,從當時病人的矯正器尚未拆,至少知道療程尚未結束,所以很可能是醫病關係已搞壞了使然,當然已變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窘境了)

牙醫師陳錦煌指出,「到最後她講像孫淑媚很好看,我喜歡像這樣,我說牙齒矯正跟那個臉型不一樣啊!」
(這又變成轉移焦點了,也就是原本的主題無法再談,而形成新的主題,這樣永遠是沒辦法解決事情的)

拿出蒙姓女子矯正前後齒模比對,陳醫師說她的牙齒沒有那麼暴,牙縫也縮小了,法院一審、二審都判決蒙姓女子敗訴,雖然雙方對於矯正後牙齒看法落差大,只是評判美的標準或許真的就如法官認為,取決於個人的主觀認定。(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柯映青、陳志忠)

 

(法官的用意很簡單,應該是罪不該死,還有轉還餘地,也就是還可以解決,大家不要忘了,法院都有一個醫療顧問小組,當必須做仲裁時,一定會先把相關的資料請專家先鑑定一番,也就是這當中一定有法院聘任的矯正醫師,他一定先看過醫病雙方的供詞與病歷的過程,如此才會得到結論,絕不是未審先判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崇愛牙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