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一名江姓牙醫去年5月,以「按摩有助矯正牙齒咬合」為由,對一名女病患脫衣、摸乳並錄影,被依「利用機會猥褻罪」判刑1年,該診所也被懲處停業7個月,但 江 醫師不服提出複審,在結果出爐前,這名江醫生仍能繼續執業,形同「縱虎歸山」。

去年5月,這名女病人到新北市蘆洲區一間牙醫診所看診,遭 江 醫師以「按摩可以矯正牙齒」為由,脫去女病患衣物,摸乳猥褻且錄影,前後長達15分鐘,事後還用電話騷擾女病人,女病人最後報警處理,自行蒐證提告。

士林地方法院今年1月以「利用機會猥褻罪」,判刑 江 醫師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衛生署依「醫師法」懲處 江 醫師停業7個月,不過 江 醫師不服,向衛生署提出複審,停業處分因而暫緩執行,因此江醫生仍可繼續執業看診。

 

~~一樣米養百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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